關於促進我市招商引資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意見
為更加積極有效利用外資,加快推進我市新型工業化進程,促進服務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構築蘇州更高經濟發展平臺,根據國家和省相繼出臺的有關推進新型工業化和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政策意見。
壹、農、林、牧、漁業
1.動、植物優良種子、種苗的繁育、推廣、營銷和產業化生產
2.名優農產品的種植和養殖
3.農產品精深加工
4.現代農業設施栽培
5.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保護和觀光農業
對新引進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業和項目,除享受開發區優惠的稅收政策外,在供地上優先考慮,並在贏利後形成的地方財力部分給予壹定補貼。
二、制造業
(壹)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
1.軟件產品開發和生產,計算機輔助設計、輔助測試、輔助制造、輔助工程系統及其他計算機應用系統制造
2.集成電路的設計、封裝、測試,線寬0.35微米及以下大規模集成電路的制造
3.大中型電子計算機、便攜式微型計算機、高檔服務器制造,大容量光、磁盤驅動器及其部件開發與制造
4.移動通信系統手機、基站、交換設備、數字集群系統設備制造,移動通信專用芯片的產業化,手機設計和應用軟件開發,衛星通信系統設備制造,衛星導航定位接收設備及關鍵部件制造
5.光通信連接、交換與傳輸設備
6.新型平板顯示技術及上下遊產品研發和制造,數字電視機、數字攝錄機、數字放聲設備制造,數字音視頻編解碼設備、數字廣播電視演播室設備,數字有線電視系統設備,數字音頻廣播接收發射設備制造
7.半導體發光材料、特種光纖及光電子器件研發與制造,光纖預制棒制造和新型電子元器件的生產
(二)現代生物技術與醫藥制造業
1.生物技術與產品的制造
2.新型化學合成藥、半合成藥的制造
3.新型制劑技術和產品的制造
4.新型藥用佐劑的開發和產業化
5.醫用生物材料及制品生產
(三)裝備制造業
1.三軸以上聯動數控機床、數控系統及伺服裝置制造
2.精密加工設備制造
3.數字化、智能化測量與自動控制設備制造
4.現代交通運輸配套設備制造
5.現代物流裝備制造
6.新型環保設備及資源綜合利用裝備制造
7.水生生態系統的環境保護技術、設備制造
8.數字化醫用器械與制藥設備制造
9.專用設備及生產加工成套設備制造
10.精密模具的開發、設計、制造
(四)新材料
1.有色金屬復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產
2.無機非金屬材料及制品生產
3.其他非金屬材料生產
4.新型復合材料生產
(五)汽車制造業
1.燃料電池、燃氣和太陽能等新能源汽車研制
2.汽車發動機研制
3.汽車電子裝置制造
4.汽車關鍵零部件制造
5.汽車輕量化關鍵材料技術
對新引進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業和項目,除享受開發區優惠的稅收政策外,在供地上優先考慮,並在贏利後形成的地方財力部分給予壹定補貼。
三、服務業
(壹)現代物流業
1.對新引進物流園區的重點第三方物流企業,給予壹次性補貼。
2.對物流園區內新引進的分撥、配送、采購、倉儲類物流企業和大型專業運輸企業、具有壹定規模的多式聯運企業,在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3.對物流園區內新引進的物流重點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在限額內給予壹定補貼。
以上新引進項目必須符合我市物流規劃的布局要求。
4.對從事物流技術和咨詢服務、物流信息服務企業,按規定減免所得稅。
5.對物流、研發、工業設計等生產服務業項目用地實行與工業項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6.對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行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免征期滿後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5年。
(二)旅遊業
1.對新引進的由相關職能部門認定的重點旅遊項目,給予壹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的大型專業旅遊公司,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按照規劃要求從事旅遊資源開發和整合的企業給予壹定補貼。
(三)商貿服務業
1.對新引進的符合我市商業網點布局規劃要求的大型商業零售企業,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符合我市商業發展規劃並達到壹定門店數量的商業連鎖企業,給予壹定補貼;對符合社區建設要求且門店達到壹定數量的社區便利連鎖經營企業(專營店),給予壹定獎勵。
3.對新辦的符合我市市場建設規劃要求的專業要素市場,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國際知名品牌總經銷(代理)商,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四)會展業
1.對新引進的大型專業會展公司、會展服務公司並從事會展服務業務的企業,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2.對連續兩次以上在我市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全國影響力或地區影響力和規模的品牌展會的會展公司,給予壹定補貼。
3.對在我市舉辦並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大型會議或文化節慶活動的承辦企業,給予壹定獎勵。
(五)文化傳媒業
1.對新引進的新聞出版類企業,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從事廣播影視制作的企業,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大型專業廣告公司,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原創設計工作室,對其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5.對新引進的動漫制作公司,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6.對新引進的文化傳媒類企業在引進後制作出的有影響力的相關作品給予壹定獎勵。
7.允許各類人才以商標、品牌、技術、科研成果、個人聲譽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文化企業。
(六)信息服務與軟件業
1.對電子信息產業基地新引進的從事信息技術產業化投資的企業,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從事網絡運營服務、網絡增值服務和軟件開發服務企業,給予壹定年限補貼。
3.對新引進的自主開發網絡遊戲軟件產品的企業,給予壹定年限補貼。
(七)商務服務業
1.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對其在本市範圍內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大型融資租賃、經營租賃的企業,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提供符合我市需求的相關專業技術培訓的培訓機構,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5.鼓勵重點商務樓進行資源整合,壹定年限內給予樓宇業主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規定數額。
(八)金融保險業
1.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類金融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給予壹次性補貼。
2.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類金融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對其在本市範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的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投資於服務業的風險投資公司(基金)等機構在本市範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九)研發機構
1.對新引進的在我市範圍內設立,從事新產品及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轉讓其研究開發成果、形成生產能力,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的科研開發機構,除享受國家關於技術服務的政策外,另按其註冊資金給予壹次性補助。
2.對新引進的國內外著名研發機構在本市範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十)總部經濟
1.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采購中心、營銷中心在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采購中心、營銷中心在本市範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壹定年限內給予壹定補貼。
(十壹)人才引進
1.對服務業引進的優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對其在蘇州安家落戶給予費用資助。
2.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或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副總以上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對新引進的涉及現代物流、信息技術、軟件開發、會展、旅遊、金融、房地產、商貿等緊缺專業的高層人才分別按實際在蘇工作時間壹定年限內給予補貼。
3.對服務業引進的碩士以上留學回國人員,帶高新技術成果項目來我市實施轉化或從事高新技術研發的科研人員,給予壹定創業資金資助。留學人員回國參加工作的,與出國前的工齡可不間斷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留學人員回國創辦外商投資生產服務業企業,實行2年內免征所得稅,免征期滿後再減半征收3年。
4.對現代服務業領域引進的優秀、緊缺人才,按其對地方財政所作貢獻給予補貼,並可優先向國家、省推薦申報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破格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5.為以上人才提供居住、子女就學等便利條件,並安排相應的專項住房基金和專項教育基金。
6.鼓勵服務業高層次人才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對服務業引進的優秀、緊缺高層次人才的再教育提供部分經費資助。
(十二)市場準入
1.各類資本均可進入國家沒有特殊規定的服務業領域進行投資。
2.凡是鼓勵外商資本進入的服務領域,其他類型投資者均可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各種方式進入。
3.在實施優惠政策的投資領域,其優惠政策對所有投資主體同樣適用。
(十三)其他
1.開發區配套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內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享受開發區工業企業相關的稅費優惠。
2.對承接國際服務業外包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實行2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免征期滿後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3年。
3.對新引進並經認定的軟件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
4.對研發、設計、創意等科技服務企業可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應的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四、附則
1.本政策的實施,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實行分級負擔。
2.符合政策要求的外資內資企業和項目,均可享受本政策。
3.關於服務業用地、用水、用氣、用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參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幹政策》執行(蘇發〔2005〕17號)。
4.新引進的企業和項目如符合已實施的優惠政策要求的,可繼續享受原優惠政策。符合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扶持對象的要求,可由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提供補貼、貼息或獎勵。
5.享受本政策的企業經營期,參照執行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有關經營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