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價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者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時,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退還的那部分金額。在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根據保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來確定保險費率,事故發生概率高則保險費率高,反之則保險費率低。現金價值首先是壽險的壹種,針對投保人的死亡進行支付,並且在投保人的生命存續期間積累價值,即增值。但在壽險當中,由於交費期壹般比較長,隨著被保險人的年齡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將越來越高,保險費率也必然逐漸上升直到接近100%,這樣的費率,不僅投保人難以承受,而且保險也已經失去意義了。為此,保險公司在實際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費"的辦法,通過數學計算將投保人需要交納的全部保險費用在整個交費期內均攤,使投保人每期交納的保費都相同。被保險人年輕時,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納的保費比實際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費將由保險公司逐年積累。被保險人年老時,死亡概率高,投保人當期交納的保費不足以支付當期賠款,不足的部分將正好由被保險人年輕時多交的保費予以彌補。這部分多交的保費連同其產生的利息,每年滾存累積起來,就是保單的現金價值,相當於投保人在保險公司的壹種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