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床分手之後,誰虧了
婚前同居已經發展到見怪不怪了,但又是壹個深重的話題,上床後分手,誰虧了?男女之間拍拖,親吻、擁抱甚至發生性行為頗為自然,所謂情到濃時無怨尤。 然而,兩性之間的性心理差別較大,對婚前性行為理解有所不同,分手之後女性容易有“吃虧”的感受,甚至想要索取精神賠償。 戀人之間應多溝通,尤其是多討論壹下性道德的話題,同時也應明白成年人是需要對自己的感情和行為負責,以性為交換條件獲得利益,是不尊重自己的行為,是性人格不健康的表現。 男女性心理差別大 婚前性行為不道德,要“堅決反對”;12.77%的人雖認為婚前性行為不道德,但可以“理解”;32.68%的人則認為,只要真心相愛,婚前性行為無需指責。 因此,就大多數人而言,婚前性行為是得到認可的、寬容的。接近八成的人認為,在道德之路上應為婚前性行為亮綠燈。 由於現在不少年輕人不再把戀愛期間發生性關系看作是越軌的行為,他們往往不會太克制自己的性沖動,有的沒見幾次面就上床,以證明對對方的愛。 性學專家馬曉年認為,男女兩性的性心理有差異,男性的占有欲強烈,有時很感性,即使對壹個女人不甚了解,也有可能產生強烈的渴望,想要與她在壹起。隨著逐漸了解,他有可能發現自己根本不喜歡他,但性的吸引卻依然存在。 而女人對待感情的方式截然不同,女人首先受到的是男人的個人魅力所吸引,而並不僅僅是他的外形。在產生了愛意後才會產生與他有身體接觸的欲望。 所以有人總結說:“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愛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