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沒有電話和手機等通訊設備,也無車輛等交通工具,道路又不通暢,在遇到“白喜事”(長輩去世)時,在第壹時間要告知(土語叫“把信、告喪”等)直(旁)系親屬,風雨無阻,就壹個方向安排壹人徒步完成,此人必須要帶雨傘,為了不影響行走速度,常常把傘夾在腋下,到去世者的親屬家時,傘不進門,置於門外。所以認為這“傘”是不祥之物。
和陳年往事有關。由於過去醫療條件差,健康知識缺乏,孕婦得不到檢查,沒有住院分娩,更無剖宮產,發生壹些孕產婦分娩死亡的現象,由於孕產婦分娩死亡的時候衣不遮體,造成下葬後打壹把傘“遮羞擋光”置於墳墓邊。所以把野外的“傘”視為死人用品,用了晦氣。
由於人的心理總是認為,水往低處流,人向好處想,無論是什麽時候,都不會有意接觸不祥之物、更不會接納晦氣,因為“傘”有以上的“不利”,所以別人丟的傘是沒有人去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