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人: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規定,外籍旅客(含港澳臺旅客)乘坐中國民航飛機進藏旅遊,必須出具有效護照和相關部門簽發的有效的入藏旅遊批準函原件,未持入藏旅遊批準函不允許乘機進入西藏地區,請外籍旅客(含港澳臺旅客)購票時確保自己持有入藏旅遊批準函。
為確保外籍旅客(含港澳臺旅客)順暢進藏,現將有權頒發外籍人員“進藏批準函”的單位再次公布如下:西藏自治區黨委統戰部、西藏自治區臺灣事務辦公室、西藏自治區商務廳、西藏自治區旅遊局、西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西藏自治區登山協會等六個部門。
2009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