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簽證拒簽後如何應對?
如果被拒簽,您可以在獲知拒簽的壹個月內向領事館提交壹份書面申訴信。您可以在申訴信中要求重新審查簽證申請,並同時獲得機會提交缺失的證據。請註意:這壹程序通常需要至少 4 周或更長 的時間。申訴信必須由本人簽名並寄往領事館簽證處.也可以作為電子郵件的附件發到 info@kanton.diplo.de,也可以發傳真(傳真號:0086-20-8516 8459)。申訴信在任何情況下 都應由您本人簽名。請註意:在申訴信中要提供您的受理號(即:拒簽信中給出的號碼的後六位數及您的護照號)請給出完整的聯系信息,保證能聯系到您。包括:電話號碼(連同區號),手機號,電子郵件,完整的郵政編碼以及傳真號在申訴信中您可以(再次)闡明,出於何種目的申請簽證。您可就拒簽的理由作出反應。並提供您在申請簽證時未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果您有新的補充材料需要遞交,不建議通過申訴信的方式來補交材料。重新遞交簽證申請,是獲得簽證更快的途徑。如果您將材料通過壹種途徑寄來簽證處,將有助於縮短處理時間,避免沒必要的重復工作。如果您是發傳真,就不要再通過信件或電子郵件了。如果審核通過,可以簽發簽證,會聯系您。如果您的簽證申請在審核後再次被德國使領館拒絕,將在壹封解釋信件中以德語詳細告知拒簽理由。針對這封解釋信件,可以向柏林行政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