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像遊客選擇我們,我們在做散客拼發時,也要挑選負責人的散拼發車社,貪小便宜吃大虧,我們社裏就有個亂拼的部門,搞的現在律師費都有十萬了,標的是180萬,因為他沒有拼給本社的散車,就為了兩個人十塊錢的差價,拼給另壹個社,然後這個社又給了出去……唉,現在老總還頭疼呢,因為簽協議的可是我們社……責任險啟動了,我麽社三拼部會給客人另外買意外傷害險,這也就是為什麽貴五塊錢,可惜對方每個客人買啊……
所以,不散拼是不可能,但是怎麽散拼,怎麽簽好協議,壹定要想好,特別要考察好自己的合作對象,壹些小的散拼客人,收了費用又不高,如果萬壹出了事兒,真不值得!壹定要找壹個可靠的夥伴,沒事不找事,有時不怕誰才是正途!經驗之談,還望采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