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壹活動商品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貨,買家不淡定了
當買家逐漸收到雙十壹的貨品時,打開壹看,發現衣服大了,褲子短了,顏色不喜歡,正準備與商家協商退換時,卻被告知雙十壹活動商品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貨這壹與平常不壹樣的隱秘規定,打開天貓後臺,點擊雙11商品的“退貨/退款我要退貨請選擇退款原因”壹看,“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果然沒有此選項。買家此時各種被坑、被強制消費的感覺就不難理解了。而且這種情況不是個案,隨意百度壹下,網上便有各種各樣的網友吐槽。
天貓“不支持退換貨”規定是否合理合法?
根據網上采集到的信息,律師表示,按照《合同法》規定,商品如與合同約定不符,消費者是可以解除合同,退換貨的。“商家規定的7日之內不退不換,屬於霸王條款。”雖然現行消法沒有規定電商7日內必須無理由退換貨,但根據《合同法》,商品如果與合同約定不符,消費者可以要求退換貨。“訂單就是合同,如果商品尺寸、顏色或款式不是我訂單當中要求的,即使沒有質量問題,我們也可以要求退換。商家沒有任何理由直接規定不可以退換。”另外,新消法已經將網購“7日無理由退換貨”納入。因為在網購過程當中,看不到商品實物,所以這個規定是合理的。
如何解決天貓雙十壹“不支持退換貨”規定?
既然天貓有此規定,如若商家不同意退貨申請,估計申請天貓客服介入也不是站在消費者壹邊的,規定是這樣,而具體能不能退則要與店家商量了。所以只能與商家協商,協商好了,在申請退款理由壹項選擇“協商壹致退款”,方能解決退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