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賬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托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托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托另壹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托管手續。
4、結算篇。與滬深股票類似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的登記托管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由其作為***同對手方為股票轉讓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務;或不作為***同對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務。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轉讓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掛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轉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競價轉讓方式 暫未推出之壹進行轉讓。
股票采取做市轉讓方式的應當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申請掛牌公司股票擬采取做市轉讓方式的其中壹家做市商應當為推薦其股票掛牌的主辦券商或該主辦券商的母子公司。
與滬深股票類似已開通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買賣權限的投資者可通過主辦券商櫃臺、互聯網、自助終端等方式委托主辦券商買賣股票。
2.交易時間如何規定?
股票轉讓時間為每周壹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轉系統休市。
3.股票轉讓實行“T+1”交易制度嗎?
投資者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不得賣出;賣出股票後獲得的資金當天可用於購買證券類資產但不可取現。
做市商買入的其擔任做市商的掛牌公司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
4.股票申報數量有何要求?
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壹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5.股票轉讓計價單位是多少?
掛牌公司股票轉讓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範圍內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6. 股票轉讓是否存在漲跌幅限制?
全國股轉系統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不設漲跌幅限制。
7.申報有效期是多少?
申報當日有效。
8.是否可以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全國股轉系統目前暫不能開展融資融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