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是指對外出售時需要繳納的稅款。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若房屋所有權人不在了,由第壹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在繼承房屋辦理過程中不需繳稅,但在對外出售時需要全額繳納20%個稅及其他稅費,這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房屋遺產稅。其中在公證繼承中,辦理房屋繼承公證還需繳納2%的公證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遺產稅的計稅依據為應征稅遺產凈額。應征稅遺產凈額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產總額,扣除本條例第五規定的不計入應征稅遺產總額的項目除並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允許在應征稅遺產總額扣除的金額和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免征額後的金額。
《中華人民***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遺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征遺產稅稅額=應征稅遺產凈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