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八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登記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查,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準予登記的,發給《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說明理由。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經費來源(開辦資金)等情況。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八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登記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查,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準予登記的,發給《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說明理由。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經費來源(開辦資金)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