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四字成語 - 山東省旅遊條例(2010修訂)

山東省旅遊條例(2010修訂)

第壹章 總則第壹條 為了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旅遊資源,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旅遊業的科學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旅遊促進和發展、旅遊規劃和資源開發保護、旅遊經營和旅遊活動以及相關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旅遊業發展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壹規劃、社會參與和可持續發展的方針,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協調,突出地方特色,促進區域旅遊合作,建設國際觀光與休閑度假旅遊目的地,實現國內、出境、入境旅遊協調發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旅遊工作的領導,將旅遊業作為國民經濟戰略性支柱產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旅遊發展規劃和政策,保障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支持重大旅遊項目建設;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定期對旅遊工作進行考核。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旅遊業發展協調促進委員會,協調解決旅遊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動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遊促進和發展、旅遊規劃和資源開發保護以及旅遊經營服務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工作。第六條 旅遊經營者可以依法成立或者參加旅遊行業協會。

旅遊行業協會應當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制定服務規範,完善自律制度,加強誠信建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開展調查研究、市場拓展、信息交流及培訓、協作等活動。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對為旅遊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旅遊促進和發展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旅遊資源、經濟發展和財政狀況設立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並根據財政收入增長情況和旅遊發展需要逐步增加,主要用於區域性和城市旅遊品牌的宣傳推介、旅遊規劃編制等公***項目的支出。第九條 省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圍繞好客山東旅遊品牌和市場需求,編制旅遊市場開發總體方案和實施計劃,有重點地開發境內、境外旅遊市場。有關部門和組織在重大文化、體育、經貿活動中應當使用和推廣好客山東品牌。新聞媒體應當將好客山東品牌推廣納入公益宣傳。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省旅遊市場開發總體方案和實施計劃的指導下,圍繞使用和推廣好客山東品牌,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旅遊品牌和宣傳主題,拓展旅遊市場。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旅遊發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支持組織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利用荒山、荒坡、荒灘、海島、廢棄礦山、采礦塌陷區等開發旅遊項目。第十壹條 設區的市和重點旅遊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和建設旅遊集散中心、汽車旅遊露營地、汽車租賃服務站等旅遊公***服務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公***交通樞紐、重要商業街區、大型文化設施等公眾聚集區設置公益性旅遊咨詢設施;在通往重點旅遊景區的交通路口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指示標識。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城鄉建設和改造中,應當註重傳統文化、現代風貌和地方特色相協調,規劃和建設購物、餐飲、娛樂、健身等特色街區,完善城市郊區旅遊設施建設和服務功能,建設環城市旅遊休憩帶。第十三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鼓勵職工利用休假、法定節假日旅遊。

鼓勵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為旅遊經營者、旅遊者提供信貸支持和消費信貸產品;鼓勵擔保機構為旅遊經營者貸款融資和旅遊者消費信貸提供擔保服務。第十四條 省、設區的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和支持旅遊院校及學科建設,發展旅遊職業教育,加強旅遊科學研究,培養旅遊專業人才。第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編制旅遊標準化發展規劃,在旅遊服務質量、設施、信息、旅遊者權益保護等領域制定地方標準,推行旅遊標準化。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旅遊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實施。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市場發展需要,規範旅遊購物市場秩序,引導和支持開發、銷售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內涵的旅遊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