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信貸的最新政策如下:
1、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關,切實加強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管理;
2、各級環保部門與金融機構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溝通機制;
3、各級環保部門、人民銀行、銀監部門、金融機構要加強環保和金融監管部門的合作與聯動,以強化環境監管促進信貸安全,以嚴格信貸管理支持環境保護,加強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經濟制約和監督,改變“企業環境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狀況。
4、綠色信貸業務的特殊性是指綠色信貸政策需要公眾的監督,政府和銀行不僅應該將相關環境和社會影響的信息公開,並且應該提供各種條件包括信息的披露、必要的經費和真正平等對話的機制。“綠色信貸”的推出,提高了企業貸款的門檻,在信貸活動中,把符合環境檢測標準、汙染治理效果和生態保護作為信貸審批的重要前提。
1、 綠色信貸業務的特殊性是指綠色信貸政策需要公眾的監督,政府和銀行不僅應該將相關環境和社會影響的信息公開,並且應該提供各種條件包括信息的披露、必要的經費和真正平等對話的機制。"綠色信貸"的推出,提高了企業貸款的門檻,在信貸活動中,把符合環境檢測標準、汙染治理效果和生態保護作為信貸審批的重要前提。
2、 經濟杠桿引導環保,經濟杠桿可以使企業將汙染成本內部化,從而達到事前治理,而不是以前慣用的事後汙染治理,這些顯然是行政手段所無法實現的目標。商業銀行通過差異化定價引導資金導向有利於環保的產業、企業,可有效地促進可持續發展。同時增強了銀行控制風險的能力,創造條件積極推行綠色信貸,也有利於擺脫過去長期困擾的貸款"呆賬"、"死賬"的陰影,從而提升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