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中國大陸及臺灣地區報警電話號碼,大陸地區110電話除負責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還接受群眾突遇的、個人無力解決的緊急危難求助等。
110的由來:
20世紀80年代中期,沿海和內地壹些大城市的公安機關,為適應鬥爭形勢發展的需要,提高公安機關接處警的快速反應能力,便利於解決群眾鬥毆、求助和投訴,同時更好的打擊小偷劫匪犯罪行為,將原為群眾報警電話的110,逐步擴大職能,拓寬服務範圍,建立了110報警服務臺,展開110報警服務工作。
受理範圍:
1、正在進行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刑事案件。如:殺人、搶劫、綁架、強奸、傷害、盜竊、販毒、偷竊等。
2、正在進行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或緊急治安事件。如:擾亂商店、市場、車站、體育文化娛樂場所公***秩序、賭博、賣淫嫖娼、吸毒、結夥鬥毆等。
3、火災、交通事故。
4、自然災害和各種意外事故。
5、舉報各種犯罪行為及犯罪嫌疑人。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現場才能處置的事件。
7、人民群眾的各種求助。
8、發生微小責任事故時。
9、突遇危難無力解決時。
10、要舉報違法犯罪線索時。
11、遇到人身攻擊時可以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