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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團旅遊別忘留“證據”

導遊服務不達標、行程縮水、增加自費項目經常參加旅遊團的遊客可能都有過類似經歷。為了使遊客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業內人士建議,遊客在旅途中應註意保存“證據”,以便日後投訴。

首先,無論旅遊時間長短,遊客壹定要與正規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壹些“黑社”在車站和賓館門口拉客,因為沒有註冊過,所以遊客發現自身權益遭到侵害時無法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其次,遊客要與旅行社逐壹核對合同條款,對旅遊景點、遊覽時間、所乘交通工具、餐飲和賓館標準等細節都要做到心中有數。專家建議遊客利用身邊的照相機、攝像機,甚至手機、錄音筆,記錄當時的情景,作為投訴的證據。

最後,當出現旅遊糾紛時,千萬不要到旅行社吵鬧,這樣不僅於事無補,產生的相關費用還可能要自己承擔。到旅遊主管部門投訴是最佳途徑,投訴的遊客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得到答復。遊客既可以到旅遊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回居住地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但壹旦過了90天的有效期,就只能選擇司法途徑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