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訪局局長是副部級。信訪局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是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
國家信訪局履行下列職責:
壹、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二、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三、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四、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五、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對本級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七、負責把信訪件快速往下轉送,承擔文件速遞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