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四字成語 - 中國領海的寬度從領海基線量起為多少海裏

中國領海的寬度從領海基線量起為多少海裏

中國領海的寬度從領海基線量起為12海裏。

領海介紹:

領海(英文:territorial sea或territorial waters)沿海國主權管轄下與其海岸或內水相鄰的壹定寬度的海域,是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領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屬沿海國主權管轄。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領海是從領海基線量起最大寬度不超過12海裏的壹帶水域,中國政府於1958年9月4日宣布中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裏。

領海基線:

領海的基線是指“沿海國官方承認的大比例尺海圖所標明的沿岸低潮線”。但是,“在海岸極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緊接海岸有壹系列島嶼,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的劃定可采用連接各適當點的直線基線法”。

直線基線法就是在岸上向外突出的地方和壹些接近海岸的島嶼上選壹系列的基點,各基點依次相連,各點間的直線就連成沿海岸的折線。

關於基線向外的寬度有個發展過程。在18世紀,以海岸邊大炮所能打到的距離為限。那時大炮射程約為3海裏(5.6km),故被當時的海洋大國所接受。

而後,由於炮的射程增大,各國遂把領海向外擴大到7、11、22km或更多,不過采用22km的占多數。到1972年,南美秘魯等國家帶頭,為保護其沿海漁業資源,把領海擴大到約370km。

1973年召開了第三次海洋法會議第壹期會議。經過九年的艱苦談判,新的海洋法公約(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1982年4月30日在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第十壹期會議上通過。

經磋商,根據大多數國家意見通過的《公約》規定為,“每壹個國家有權確定其領海的寬度,直至從按照本公約確定的基線量起不超過12海裏的界限為止。”但有些拉美國家仍堅持370km,未簽署此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