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四爺被執行槍決而死。
喬四是中國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20世紀80年代末哈爾濱、黑龍江乃至東北勢力最龐大的黑社會集團頭目之壹。
喬四小時候因家住在壹個叫大橋的地方,且家中排行第四而被通稱為大橋老四,後簡稱喬四,在1991年因操控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殺人罪等被數罪並罰判處死刑。1991年6月9日,喬四等罪犯被執行槍決,終年43歲。
擴展資料:
1991年8月10日後,這幾個黑社會團夥的人作鳥獸散,負案在逃者達84人。本著從重從快的原則,法院將先到案者的47人進行審判,其中死刑14人,死緩1人,無期徒刑1人。
判決書中喬四被認定參與14起流氓犯罪,其組織策劃,指揮糾集多人持械綁架傷害他人四起,動手傷害、毆打12人,致7人輕傷,指使同夥致傷2人系流氓***同犯罪之主犯。
且犯有貪汙、賭博罪,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涉事公安副局長已官復原職。因哈爾濱帶有黑社會色彩流氓犯罪團夥,受到處理的最高級別官員,是道裏公安分局副局長梁偉。
經過16年信訪,2006年梁偉恢復職務,繼續任道裏分局副局長。2011年初,班子調整調入哈爾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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