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級正職(壹級幹部)。
2、國家級副職(二級幹部)。
3、省部級正職(三級幹部)。
4、省部級副職(四級幹部)。
5、地廳級正職(五級幹部)。
6、地廳級副職(六級幹部)。
7、縣處級正職(七級幹部)。
8、縣處級副職(八級幹部)。
9、鄉科級正職(九級幹部)。
10、鄉科級副職(十級幹部)。
11、所股級正職(十壹級幹部)。
舉例說明:
鄉科級副職(十級幹部)。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副局長等。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副職,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各鄉鎮黨委,政府副職,國有正科級企業的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