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交警通報指出,2017年7月15日10點55分許,在東莞市東城迎賓路虎英公園對出路段,吳某駕駛的粵X431**轎車左轉彎時,與直行的由迎賓路往東城南路方向林某駕駛的浙D191**轎車發生碰撞,再與停放路邊的粵SG4Q**轎車發生碰撞,造成浙D191**駕駛人及乘客受傷(兩人均是輕傷)及3車不同程度損壞。
根據東莞交警的通報和事故現場圖片、視頻來看,事發時,豐田轎車左轉彎,與直行的法拉利跑車發生碰撞。隨後,豐田轎車又失控撞向停放在路邊的寶馬轎車。
壹位不願具名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最終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為準。他說,從事故現場圖片、視頻和東莞交警通報內容來看,豐田車在此次事故中負主要責任,原因是該路口沒有信號燈,豐田車左轉彎時不能影響對向車道上直行車輛的正常通行,也就是讓直行的法拉利先行。
在東莞南城從事10年汽車維修的伍師傅告訴全媒體記者,這輛法拉利車車身價400多萬元,從目前受損的程度來看,全部維修花費至少200萬元。
上述不願具名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說,200萬元維修花費,遠遠超出了大多數車主購買的商業保險中第三者險的理賠額度。通常,車主都會選擇50萬元或100萬元第三者險。如果豐田車主選擇的是100萬元第三者險,那麽維修總費用超出部分將達到100萬元。按照法律法規,這100萬元,將由豐田車主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