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鑾復入內閣
翟鑾以兵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充行邊使,東西往返三萬余裏,諸邊文武大吏競相饋送,事竣還京,裝載千輛,用以廣賄貴幸,遂於嘉靖十九年(1540)正月十三日仍以原官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閣。
添設七廟樂舞生
嘉靖十九年(1540)正月十三日,添設七廟樂舞生壹千二百二十九名。
謝瑜彈劾嚴嵩
嘉靖十九年(1540)正月二十七日,禦史謝瑜彈劾禮部尚書嚴嵩貪汙強辨。世宗不聽。
請通海西諸衛
嘉靖十九年(1540)二月四日,大學士翟鑾請飭驛傳毋得留阻,以通遼東海西諸衛,並宥有過期之罪,特許通貢。兵部核奏,報可。
馬永逝世
馬永(?-1540),字天錫,遷安人。嗣世職為金吾左衛指揮使。正德時,進都指揮同知。江彬用事,練兵西內,馬永稱疾避之。守備遵化,寇入馬蘭峪,馬永戰柏崖、白羊峪,皆有功。正德十三年(1518)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守薊州。盡汰諸營老弱,聽其農賈,取傭值給健卒,由是所率部卒,獨雄於諸鎮。武宗至喜峰口,欲出塞,馬永叩馬諫阻。營築中路城堡,遷軍守衛,以功進署都督同知。嘉靖元年(1522),朵顏把兒孫結諸部寇邊,馬永迎擊洪山口,大敗之,進右都督。大同兵變,命馬永督諸軍平定,亂平還鎮。後上書乞宥議禮匹敵罪諸臣,奪官,寄祿南京後府。巡按禦史丘養浩、順天巡撫劉澤及給事、禦史交章論救,俱被譴。嘉靖十四年,遼東兵變,乃以馬永為總兵官。泰寧、朵顏部寇邊,馬永擊敗之。廣寧兵變,馬永平之,進左都督。李時、王廷相薦其鎮守薊州,以為京師藩屏。未及調,於嘉靖十九年三月初壹日逝世。遼人為之罷市。喪過薊州,州人亦灑泣。兩鎮並立祠。尚書鄭曉稱馬永和梁震有古良將風。
包節彈劾張瓚
嘉靖十九年(1540)四月十八日,禦史包節彈劾兵部尚張瓚賣官鬻爵。張瓚疑為左都禦史王廷相嗾使,而訐發王廷相私事。世宗俱不追查。
詔勛戚子弟入監肄業
嘉靖十九年(1540)五月五日,詔敕公、候、伯子弟入國子監學習,學有可觀,奏請敘蔭。於是勛戚子弟爭相以入學為榮。
詔選淑女
嘉靖十九年(1540)五月八日,詔選京城內外淑女壹百名。
蔣瑤致仕
蔣瑤(1469-1557),字粹卿,號石庵,歸安(今浙江吳興)人。弘治十二年(1499)進士,授行人。正德時,歷兩京禦史,疏陳時弊有旨詰問。出為荊州知府,轉揚州知府。武宗南巡至揚州,蔣瑤供禦取具而已,無所饋遺。佞幸江彬欲占富民居為威武副將軍府,蔣瑤執不可。傳旨征調異物,答以非揚州所產。武宗責問:“紵白布,亦非揚產耶?”蔣瑤不得已,獻紵白布五百匹,諸嬖幸皆怒。駕旋,蔣瑤扈駕至寶應,中官丘得用鐵鏈系之,數日始釋。揚州民眾感泣,建祠祀之,名聲自此大震。世宗即位,歷湖廣、江西左、右布政使,以副都禦史巡撫河南。遷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嘉靖十九年(1540)五月二十七日因年逾七十致仕,嘉靖三十六年十二月初五日卒,年八十九。贈太子太保,謚恭靖。
湛若水致仕
湛若水(1466-1560),字元明,號甘泉,增城人。弘治五年(1492)舉於鄉,師事新會陳獻章,不樂仕進。後以母命,入南京國子監,舉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時王守仁在京師講學,湛若水相與應和。嘉靖是,累遷南京國子監祭酒,歷南京吏、禮、兵三部尚書。嘉靖十九年(1540)五月二十七日因年逾七十致仕。嘉靖三十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卒,年九十五。隆慶初贈太子少保,謚文簡。湛若水乃明代著名理學家,為學以隨處體驗天理為宗,自謂“陽明(王守仁)與吾言心不同。陽明所謂心,指方寸而言。吾之所謂心者,體萬物而不遺者也。”時稱“王湛之學”。有《二禮經傳測》、《春秋正傳》、《古樂經傳》、《甘泉新論》、《甘泉集》等。
梁材閑住
梁材(?-1540),字大用,南京金吾右衛人。弘治十二年(1499)進士,授德清知縣。正德初,遷刑部主事,改禦史。出為嘉興知府,調杭州,遷浙江右參政,進按察使。嘉靖初,起補雲南,歷貴州、廣東左、右布政使。時天下布政使以廉名著者,惟梁材與姚鏌二人而已。嘉靖六年(1527),拜右副都禦史,巡撫江西。嘉靖七年十二月遷戶部尚書,力祛宿弊,屢忤權幸,遂於嘉靖十七年三月致仕。次年五月,復起原官,加太子少保。梁材三掌國計,砥節守公,猶如壹日。世宗齋醮所用之龍涎香,物稀價貴,梁材遲遲未能購進,帝大不悅。時諸宮殿土木繁興,役使外衛班軍四萬六千余人,翊國公郭勛猶以為不足,擬議再行雇募,梁材力言不可。郭勛遂劾其“變亂成法,侵牟職掌”。帝信之,謂梁材“沽名誤事,似忠實詐”,於嘉靖十九年六月七日令其削職閑住。同年十月初四日卒。隆慶初復官,贈太子太保,謚端肅。
復設江淮總兵官
嘉靖八年(1529)因“江洋大盜發”,設鎮守江淮總兵官,後革去此職。至嘉靖十九年六月十日,又因“江洋群盜,兇焰甚熾”,復設此官,駐紮鎮江,提督沿江上下兵防。且加重金山備倭、儀真守備官事權,分任江南北地方。
宣府總兵官白爵言邊防五弊
嘉靖十九年(1540)七月七日,宣府鎮總兵官白爵言,鎮兵八萬,馬四萬,而兵鋒不振者,其弊有五:將不知兵,兵不顧將;人無鬥誌,器甲不兵;尖夜縱虜,笞罰不加;主將權輕;官吏失職。上是之。
段朝用進獻銀器
段朝用,合肥人。以燒煉仙丹交結翊國公郭勛。郭勛以段朝用所煉銀器百余件進獻,說“所化銀皆仙物,用為飲食器,當不死。”用以供齋醮,則神仙可致。世宗以為這是祈天的結果,遂於嘉靖十九年(1540)七月二十四日增郭勛歲祿百石。段朝用又獻銀萬兩助雷壇工費,世宗大悅,授其“紫府宣忠高士”。段朝用還請歲請銀數萬兩以資國用,世宗益喜。後其術不驗,其徒王子巖攻發其詐,世宗命逮子巖、朝用,付鎮撫司拷訊,朝用所獻銀,均為郭勛家物。嘉靖二十二年春二月,郭勛罪死獄中,朝用乃向郭家索還賄賂,並捶死郭家廝役張瀾,復上疏瀆奏。世宗怒,遂收朝用於法司論死。
請謹士習
嘉靖十九年(1540)八月三日,禮科給事中曾鈞疏言士習之弊在於廉汙之介不嚴,靜躁之分不明;至於朝中大臣則守局循常,強奢競靡,強辨傷體,交惡相傾,故請整肅之。帝嘉其言。
楊最杖死
楊最(?-1540),字殿之,射洪人。正德十二年(1499)進士。授工部主事。督逋山西,極陳災民困狀,請緩其征。歷郎中,治水淮、揚。出為寧波知府,請罷浙東貢幣,詔悉以銀充,民以為便。累遷貴州按察使,入為太仆寺卿。世宗好神仙,給事中顧存仁、高金、王納言皆因直諫而得罪。方士段朝用以所煉銀器百余件,因郭勛以進,說以此銀器盛飲食物,供齋醮,神仙可致。世宗召朝用,朝用說:“帝居深宮,無與外人接,則黃金可成,不死藥可得。”世宗深信不疑,諭廷臣令太子監國,“朕少假壹二年,親政如初。”舉朝愕不敢言。惟楊最於嘉靖十九年(1540)八月二十九日抗疏力諫,言:“陛下春秋方壯,乃聖諭及此,不過得壹方士,欲服食求神仙耳。神仙乃山棲澡煉者所為,豈有高居黃屋紫闥,袞衣玉食,而能白日翀舉者?”“黃白金丹之術,皆可斷元氣,惟端拱清穆,恭默思道,不邇聲色,保復元神、仙藥不求而至矣。至於監國,猶不敢議。”世宗大怒,立下詔獄,重杖之,杖未畢而卒,百官震懼。隆慶初,贈副都禦史,謚忠節。楊最性淳樸剛直,不能媚人,當道深嫉之。為政清廉愛民,抑制豪強,離官之日,老幼遮慟,留其履祙而祠之。
請罷采礦
嘉靖十九年(1540)十月初二,南京禮科給事中曾鈞等上言,各路采礦,得不賞費,請盡停罷。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