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公休假規定是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企業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日;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等其他法定節假日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壹)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