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呼蘭小城並不怎麽繁華,只有兩條大街。十字街上有著飾店、布店、油鹽店、菜店、藥店,也有拔牙的洋醫生。
東二道街上有火磨,有學堂,有碾麻房、豆腐坊、染缸房、紮彩鋪。在城中的交通要道上坐落著壹個“大泥坑”,它常常淹死壹些騾馬和小孩,可居民都在看熱鬧,沒有人出來加以整治。有的說應該拆墻,有的說應該種樹,但沒有壹個人說要填平的,盡管填坑並不難。
第二章:呼蘭河的精神盛舉——跳大神,放河燈,野臺子戲,逛廟會。人有病就跳大神,敲鼓、殺雞,人們都趕來看。七月十五鬼節,呼蘭河上放河燈,和尚道士在河沿上打起場子做道場。人們傾城而出到河沿上去觀河燈。每當豐收或幹旱不雨,就要唱臺子戲來求雨或謝龍王。廟會上,人們虔誠地在爺爺廟跪神,到娘娘廟求子。廟會上有各種各樣的貨物、玩具,各樣好吃的。這些盛舉都是為鬼而做的,並非為人而做的。
第三章:我的家是寂寞的,我生的時候,祖父已經六十多歲,我長到四、五歲,祖父快七十了。我的童年生活是寂寞的。我家的花園是荒涼的。家裏面只有祖父最關心我,我寸步不離他,他常教我讀詩,帶我到後花園遊玩,我走不動的時候,祖父就抱著我。祖孫倆相依相伴,有著無窮的快樂。
第四章:我們有幾家鄰居,西邊的壹間破草房租給壹家餵豬的;還有壹間草房租給壹家開粉坊的,他們常常壹邊曬粉、壹邊唱歌,過著很快樂的生活;廂房裏還住著個拉磨的;粉坊旁的小偏房裏還住著個趕大車的胡家。
第五章:胡家養了個小童養媳——小團圓媳婦。她是個十二歲的小姑娘,成天樂呵呵的,可胡家想給她個下馬威,總是無端打她,左鄰右舍也支持胡家的行為,都說應該打。老胡家聽了跳大神的人的話,決定給小團圓媳婦用開水洗澡。洗澡時,很多人來看熱鬧,只見她被滾燙的水燙了三次,幾天後終於死去了。
第六章:我家的親戚有二伯,他是個老光棍,性情非常古怪,同人不大愛打腔,卻喜歡同石頭、麻雀、黃狗談天。聽祖父講,有二伯三十年前就到了我家,日俄戰爭時,多虧有二叔在,才守住了家,他最怕人罵他“絕後”,只要聽到有人這樣罵他,就會傷心的大哭起來。
創作背景
蕭紅寫作《呼蘭河傳》的時間是20世紀30年代末期,而《呼蘭河傳》故事發生的時間應該是20世紀10年代中期前後,那時,日軍還未侵略中國。
《呼蘭河傳》單本的創作,於1938年開始於武漢,1940年完成於香港。1941年底,蕭紅病危之際要求駱賓基送她北上:蕭紅要回到家鄉去。蕭紅曾計劃寫《呼蘭河傳》的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