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10日重慶談判的***產黨和國民黨雙方正式簽署了雙十協定。國民黨方面表示同意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承認各黨派的平等合法地位和人民的某些民主權利,並允諾召開政治協商會議,但拒不承認中***解放區的政權和解放區的軍隊。
在此計劃下,中***願將其所領導的抗日軍隊由現有數目縮編至二十四個帥至少二十個師的數目,並表示可迅速將其所領導而散布在廣東、浙江、蘇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八個地區的抗日軍隊著手復員,並從上述地區逐步撤退應整編的部隊至隴海路以北及蘇北皖北的解放區集中。
《雙十協定》內容概要。
1、承認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同意以對話方式解決壹切爭端。
2、 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
3、迅速結束訓政,實施憲政。
4、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對國民大會及其他問題進行商討後再作決定,制定新憲法。
5、中國***產黨承認蔣介石及南京國民政府對中國的合法領導地位。
以上內容參考?鳳凰網——1945年10月10日 國***簽署《雙十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