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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祭統》詩解8禘嘗義敬

《禮記.祭統》詩解8禘嘗義敬

題文詩:

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嘗冬烝,

礿禘陽義,嘗烝陰義,禘陽之盛,嘗陰之盛.

重莫禘嘗.發爵賜服,禘順陽義;嘗出田邑,

平明刑罰,秋政順陰.禘嘗義大,治國之本.

明義者君,能事者臣.不明其義,君人不全;

不能其事,為臣不全.至義至情,情真義深,

義深濟誌,諸德之發,德盛誌厚,誌厚義章,

義章至誠,至誠祭敬,祭敬之至,境內子孫,

莫敢不敬,不得不敬.君子之祭,必身親蒞;

有故不至,則使人可,不失其義,君主真情.

小人之祭,德薄誌輕,誌輕自疑,疑於其義,

義假情虛,情虛不誠,不誠不敬,民何以敬.

正文:

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嘗。古者於禘也,發爵賜服,順陽義也;於嘗也,出田邑,發秋政,順陰義也。故記曰:「嘗之日,發公室,示賞也;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故曰:禘、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義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義,君人不全;不能其事,為臣不全。夫義者,所以濟誌也,諸德之發也。是故其德盛者,其誌厚;其誌厚者,其義章。其義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則竟內之子孫莫敢不敬矣。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親蒞之;有故,則使人可也。雖使人也,君不失其義者,君明其義故也。其德薄者,其誌輕,疑於其義,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為民父母矣?

鄭玄註: 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謂夏、殷時禮也。礿,羊灼反,字又作禴。夏,戶嫁反,下“註夏”“孟夏”同。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嘗。”夏者尊卑著,而秋萬物成。古者於禘也,發爵賜服,順陽義也。於嘗也,出田邑,發秋政,順陰義也。言爵命屬陽,國地屬陰。故記曰:“嘗之日,發公室,示賞也。”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發公室,出賞物也。草艾,謂艾取草也。秋,草木成,可芟艾給爨亨,時則始行小刑也。艾音刈。芟,所禦反。發,七亂反。亨,普彭反,徐普益反。故曰:“禘、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義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義,君人不全。不能其事,為臣不全。”全,猶具也。夫義者,所以濟誌也,諸德之發也。是故其德盛者其誌厚,其誌厚者其義章,其義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則竟內之子孫莫敢不敬矣。濟,成也。發,謂機發也。竟內之子孫,萬人為子孫。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親蒞之。有故則使人可也。雖使人也,君不失其義者,君明其義故也。蒞,臨也。君不失其義者,言君雖不自親祭,祭禮無闕,於君德不損也。其德薄者其誌輕,疑於其義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為民父母矣!

[疏]“ 凡祭”至“母矣”。正義曰:此壹節明祭祀之重禘、嘗之義,人君若能明於其義,可以為民父母,今各隨文解之。“禘者,陽之盛也”者,以禘祭在夏,夏為炎暑,故為陽盛。“嘗者,陰之盛也”者,以嘗祭在秋之時,陰功成就,故為陰盛。冬雖嚴寒,以物於秋成,故不得以冬烝對夏禘。註“言爵”至“屬陰”。正義曰:爵命是生養之事,故屬陽。國地是土地之事,故屬陰。“故記”至“草也”。以記錄之前,先有此記之文,故作記者載前記之文,所以言“記曰”也。此記雲嘗祭之日,發出公室貨財以示賞也。“草艾則墨”者,謂初秋草堪艾給炊爨之時,則行小刑之墨。“未發秋政,則民不敢艾草也”,言夏節雖盡,人君未發行秋政,則民不敢艾草也。註“發公室,出賞物也”。正義曰:案《左傳》雲:“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此嘗之日發公室示賞者,文各有所對,以賞對刑,則賞屬春、夏,刑屬秋、冬,其實四時之間皆有賞,故車服屬夏,田邑屬秋。出田邑之時,亦有物也。故《覲禮》秋時賜侯氏車服及篋服也。“夫義者,所以濟誌也”者,濟,成也。言禘、嘗之義,若人君明之,所以成就其誌。“諸德之發也”者,發,謂機發也。諸,眾也,言義者,是人君眾德之發,謂諸眾人之德發在於義。“是故其德盛者其誌厚”者,謂人君道德顯盛,則念親誌意而深厚。若能念親深厚,則事親祭祀,其義章明顯著。若能事親章明顯著,則其祭也恭敬。以此化下,則竟內民之子孫,無敢不恭敬其親矣,以化於上故也。“雖使人也,君不失其義者,君明其義故也”者,言祭祀之時,身既有故,使人攝之。雖使人攝,由君能恭敬,不喪失於為君之義。所以然者,由君自明曉於禘嘗之義故也。“其德”至“誌輕”。言人君道淺義薄,則其念親誌意不能厚重。“疑於其義”至“民父母矣”者,謂誌意既輕,疑惑於祭祀之義,皆不能盡心致敬。身既危疑,而欲求祭,使之必敬,不可得已。“已”是語辭。

經文

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灼,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①。 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 故曰:“莫重於禘、嘗。”古者於禘也,發爵賜服②,順陽義也。於嘗 也,出田邑,發秋政③,順陰義也。故記曰:“嘗之日④,發公室,示賞 也。”草艾則墨⑤,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⑥。

今註

①礿(yuè)、禘(dì)、嘗、烝(zhēng):宗廟四時祭祀的名稱。②發爵賜 服:頒發爵位,賜給車服。③出田邑:指出外田獵習武。秋收:指修法制,平 百刑。④嘗之日:當作“禘嘗之日”。⑤艾(yì):割。草艾:指到了草可以 割的季節。墨:墨刑,五刑中最輕的壹種,這裏代指壹般刑罰。⑥王引之 《經義述聞》以為“弗敢”下脫“艾”字。

今譯

祭祀也有四季的不同,春祭叫礿,夏祭叫禘,秋祭叫嘗,冬祭叫 烝。礿和禘,體現陽的意義;嘗和烝,體現陰的意義。而禘又是陽 氣的極盛,嘗則是陰氣的極盛。所以說:“沒有比禘、嘗更重要的。” 古代在禘祭的時候,頒發爵位,賞賜車服,這就是順著陽的意義;而 在嘗祭的時候,便出外田獵,平明刑罰,這就是順著陰的意義。所 以書上記載說:“在禘、嘗的日子裏,拿出公室之物施行嘗賜,到了 割草的季節,便開始施行墨刑。”刑罰尚未開始實行,民眾便不敢割 草。

經文

故曰:禘、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義者君 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義,君人不全;不能其事,為臣不全。夫 義者,所以濟誌也①,諸德之發也。是故其德盛者其誌厚,其誌厚 者其義章②,其義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則竟內之子孫莫敢不敬 矣。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親蒞之,有故則使人可也③。雖使人 也,君不失其義者,君明其義故也。其德薄者其誌輕,疑於其義而 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為民父母矣。

今註

①濟誌:完成其心願。②章:顯著。③有故:指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 祭祀。

今譯

所以說禘、嘗的意義十分重大,是治國之本,不可不懂得。懂 得禘、嘗的意義的才是君主,能辦好禘、嘗的具體事宜的才是臣子。 不懂其意義,作為君主就有所不足;不能行其事,作為臣子就有所 不足。所謂明白意義,是用來使內心誌向得以實現,各種品德得以 顯露。所以品德豐盛的人,誌向也就篤厚;誌向篤厚,意義就會十 分顯著;意義顯著,祭祀也就恭敬;祭祀恭敬,那麽國境之內的子孫 就沒有人會不恭敬。所以君子祭祀,通常壹定要親自參加;如果有 特殊緣故不能參加,也可以使人代替。但雖然使人代替,君主卻並 沒有失去祭祀的意義,這就是因為他心裏懂得這個意義。若是品 德淺薄的人,誌向也壹定輕浮不實,對祭祀的意義也壹定是不理 解。像這樣去祭祀,想做到恭敬也是不可能的。祭祀都不能恭敬, 還憑什麽去為民父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