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二法就是把賬與賬之間的差額數字除以2來查找錯誤的壹種方法。有時由於疏忽,錯將借方金額登記到貸方,或者錯將貸方金額登記到借方,這就必然會出現壹方(借方或貸方)合計數多,而另壹方(貸方或借方)的合計數減少的情況,其差額應是記錯方向數字的壹倍,而且差錯數為偶數。
除2法。它是指以差數除以2來查找錯賬的方法。當某個借方金額錯記入貸方(或相反)時,出現錯賬的差數表現為錯誤的2倍,將此差數用2去除,得出的商即是反向的金額。例如,應記入“原材料――甲材料”科目借方是4000元誤記入貸方,則該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將小於其總分類科目期末余額8000元,被2除的商4000元即為借貸方向反向的金額。同理,如果借方總額大於貸方600元,即應查找有無300元的貸方金額誤記入借方。如非此類錯誤,則應另尋差錯的原因。
記賬時稍有不慎,很容易發生借貸方記反或紅藍字記反;簡稱為“反向”。它有壹個特定的規律就是錯賬差數壹定是偶數,只要將差數用二除得的商就是錯賬數。所以稱這種查賬方法為除二法,這是壹種最常見而簡便的查錯賬方法。
如錯誤差數是奇數,那就沒有記賬反向的可能,就不適用於“除二法”來查。例某月資產負債表借貸的兩方余額不平衡,其錯賬差數是3750.64元,這個差數是偶數,它就存在“反向”的可能,那麽我們可以3750.64/2=1875.32元,這樣只要去查找1875.32元這筆賬是否記賬反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