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四字成語 - 2021年換屆十個嚴禁十個壹律

2021年換屆十個嚴禁十個壹律

《關於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督的通知》規定:

(壹)明確換屆紀律“十個嚴禁”:壹是嚴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惡勢力幹擾、破壞換屆工作;二是嚴禁通過吃請、贈送財物和提供娛樂消費等活動,以及選舉後給予某種利益等違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形式搞拉票賄選;三是嚴禁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虛報選票數、辦理假委托等非正當手段,妨害黨員或選民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四是嚴禁托關系、打招呼、串聯或拉幫結派搞不正當競選活動;五是嚴禁用誣告、造謠、誹謗等手段陷害、中傷他人,或編造和傳播小道消息擾亂換屆工作;六是嚴禁以偽造身份證明、偽造和損毀選票、毀壞和搶奪票箱、沖擊會場等形式幹擾和破壞換屆選舉正常進行;七是嚴禁通過煽動、串聯他人尋釁滋事或到上級機關無理鬧事幹擾選舉;八是嚴禁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和工作人員回鄉幹擾影響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九是嚴禁借換屆之機突擊花錢、私分公物公款、濫發補貼和獎金,擅自處置集體資產,編制虛假賬本;十是嚴禁在換屆結束後不交印章、不交賬本、不交檔案、不交工作等行為。

(二)明確查處違紀違法“十個壹律”:壹是對參選人及其親友直接或指使他人通過吃請、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各種禮品以及采取承諾選舉後給予某種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賄選或者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查實後壹律取消參選人資格,已經當選的,依法宣布當選無效;二是對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打砸票箱、撕毀選票、沖擊選舉會場等手段,壹律移交司法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對參與或指使他人操縱選舉、避會抵制、跟蹤監視、虛假委托等不正當活動,壹律移交司法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四是利用宗族、宗教勢力等破壞、妨礙選舉的,壹律移交司法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五是對造謠、誣告、誹謗他人或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壹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六是國家公職人員或黨員幹部有參與或者幹擾村級組織換屆選舉違紀違法行為的,壹律按照黨紀政紀從重處分;七是對換屆資格審查把關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人員當選的,壹律嚴肅追究各鄉鎮、村級組織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責任;八是對換屆工作消極應付、領導指導不力、處置不當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影響惡劣的,壹律嚴肅追究各鄉鎮、村級組織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責任;九是對換屆工作中工作人員指導不到位或玩忽職守,導致換屆選舉工作無法順利開展或影響惡劣的,壹律給予通報批評或黨紀政紀處分;十是農村黨員在換屆選舉過程中有違紀違法行為或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換屆選舉導致選舉無法進行的,壹律按照黨紀規定從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