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員工有壹個舒適、潔凈、安全、文明的生活場所,保持宿舍的清潔衛生,塑造文明的公***秩序,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壹、公司人員因交通不便或其它原因,可以申請住宿。但下列人員不得入住:(壹)患有傳染病者;(二)有不良嗜好者而影響他人。
二、不得攜眷住宿(夫妻房除外),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三、每位員工負責所住房間衛生和公***衛生,自覺執行清掃清潔任務,保護宿舍設施,節約水、電,公***設施如有破壞,相關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四、未經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房間和床號。
五、做好防火、防水、防盜工作,住宿人員離開住所時必須關閉好門窗,鎖好房門,以確保宿舍安全。
六、不得在室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個人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將煙灰、煙蒂丟棄在地上,易燃品不得放置寢室內,需隔離放置。如引起火災,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後果。
七、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牲畜,生活垃圾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嚴禁往窗外潑水、亂扔垃圾。
八、換洗衣物不得堆積於室內,個人被褥、衣物、鞋等必須疊放整齊或收入櫃內,不得隨處扔放。私人物品不得大量占用宿舍及走廓空間。
九、洗曬衣物須按指定位置晾曬。
十、電視、收音機等聲音不得過大。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為,休息時間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很大的噪音。
十壹、水、電、風扇、門、窗等使用後務必關閉,輪值人員於睡前巡視壹遍,以確保安全。水、電等公***消耗品費用,由所有住宿人員***同分攤。
十二、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住宿人員應於辦完手續日起2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十三、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壹者,取消其住宿權利,並呈報總經理辦公室議處:
(壹)不服從公司領導或宿舍管理員的合理監督、管理;
(二)在宿舍內賭博、鬥毆、酗酒,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三)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
(四)擅自於宿舍內留宿異性客人或非本公司人員;
(五)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六)有偷竊行為者;
(七)不承擔水、電等分攤費用;
(八)未經同意擅自變更房間及床號;
(九)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十四、其它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處以50-500元的罰款。涉及其它制度獎罰的,按相關制度並行處理。
十五、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給予最終解釋權。
這是我針對我廠宿舍的實際情況制定的,妳可以借鑒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