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生育保險中遇到的問題:
1、女性職工在產假期間基本的生活需要就由生育津貼來維持,女性職工在生產完三個月內需要向相關的部門進行生育津貼的申領,每個人能夠拿到手的錢不太壹樣,有壹個計算的公式,通常是以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繳費基數除以30天,再乘以假期的天數,如果生育津貼低於本人標準的,那麽差額部分就應該由企業補足;
2、生育保險當中還包括生育醫療待遇,用於保障女職工懷孕和生產期間以及職工實施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
3、已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生育保險會進行資金的籌集,由企業按照工資總額壹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相應的保險費用,建立了生育保險基金,所以職工是不用繳納生育保險費用的;
4、在生育津貼方面如果有問題的話,就要按照有關的要求進行材料的上報,只要通過審核之後就能夠處理,但是也需要自己學會合理的操作,如果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綜上所述,其中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指的是按照醫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壹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