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的說法
美國政府聲稱文森斯號錯誤地把伊朗客機辨認為壹架攻擊戰機,軍官認為空中巴士A300B2的飛行部面類似開始攻擊的F-14雄貓式戰鬥機。客機起飛的阿巴斯港機場,除了服務商用民航機外,也用作伊朗F-14戰機的基地。同壹份報告稱,文森斯號嘗試聯絡正在接近中的飛機但失敗,四次使用了軍用航空緊急頻道,三次使用了民用緊急頻道,卻從未用空中交通管制頻道。而正常情況下民航機不會監察緊急頻道。
1988年7月3日上午10:24,民航機在11海裏遠,文森斯號發射兩枚SM-2MR地對空導彈,都擊中了655號客機。開火後,文森斯號艦員發現飛機原來是民航機。
這份報告由威廉·福格蒂海軍上將最後定稿,標題為“伊朗航空655號班機在1988年7月3日墜落時周圍情況的正式調查”(Formal Investigation into the Circumstances Surrounding the Downing of Iran Air Flight 655 on 3 July 1988)。這份報告只公開了壹部份(1988年第壹部份,1993年第二部份),受到很多觀察員批評。福格蒂報告指“文森斯號磁帶的數據,賽茨號的資料和可靠的情報資料,確證伊朗航空655號班機是在正常的商用飛機飛行剖面,在編定的航道上,應答機模式III 6760,從阿巴斯港起飛到被擊落時高度在連續上升中。”
英國廣播公司2002年的壹個紀錄片中,美國政府書面回應記者質問,指他們相信事件可能因文森斯號18個艦橋船員同時有名為“情景實現”的心理狀態而造成,並稱當人受到壓力會產生這個狀態。在這種情況,人員會執行訓練情景,並且相信情景真實發生,忽略與情景相違的感官資料。在事件中,這情景是有壹部單獨飛行戰鬥機攻擊。
國際民航組織的獨立調查指出美國是錯誤方,因為它制造了不穩定的戰鬥環境,對民航交通毫不理會。
伊朗政府的說法
伊朗政府指出,伊朗客機被文森斯號擊落是壹次蓄意的非法行動。即使假設了伊朗不接受的說法,即事件肇因於辨認錯誤,伊朗政府指出這種嚴重的疏忽和罔顧後果,已構成國際罪行,而不是所謂的意外。
其他獨立來源
新聞周刊記者約翰·巴裏和羅傑·查爾斯在1992年7月13日報導寫道,艦長羅傑斯行動無視後果,缺少應有的謹慎。同時他們指責美國政府掩飾事件。
國際戰略研究協會對事件的分析指出,在該區域派遣神盾系統戰艦是不負責的行動,認為派遣強大戰艦是導致開火門檻低的主因。文森斯號船員和其他美國海軍船員為文森斯號起了個綽號“機械戰艦”(Robocruiser)(取名自科幻片機械戰警(Robocop)),除了因配備神盾系統,也因為艦長被視為具有攻擊傾向。
2003年11月6日,國際法院裁定“美國針對伊朗鉆油臺的1987年10月19日和1988年4月18日行動,不能以作為保護美國核心安全利益的必要措施為理由辯解。”但是擊落空中巴士案“1988年7月3日空中事故,(伊朗伊斯蘭***和國訴美利堅合眾國)”,在美國作出協議和賠償後於1996年2月22日被撤消。
事件發生後3年,威廉·克羅海軍上將在美國電視節目Nightline中承認文森斯號發射導彈時在伊朗水域內,與之前的海軍聲明相反。
當時在附近的美國賽茨號是由大衛·卡爾森艦長指揮,據報(Fisk, 2005)指他說摧毀客機“標誌羅傑艦長的攻擊傾向的可怕高潮,他這種傾向在四星期前首先顯出”。他的評論所指是在6月2日發生的事件,那時羅傑斯把文森斯號過度駛近壹艘伊朗護航艦,護航艦正在合法執行搜尋散裝貨輪的任務,又曾派出壹部直升機到壹只小型伊朗船的2至3英裏(3.2至4.8公裏)範圍內,不理會交戰規則中要求保持4英裏(6.4公裏)距離規定,並向數只小型伊朗戰船開火。卡爾森評論這些事件說“為什麽要壹艘神盾艦出去射小艇?這不是聰明的做法。”當羅傑斯向上級指揮宣告他將要把飛機擊落,據報(Fisk, 2005)稱卡爾森當時像受雷擊般驚呆了:“我跟旁邊的人說:‘為什麽?他究竟要幹什麽?’我重復壹次演習。F-14,爬升中。但這東西在7000英尺上。”但是卡爾森想文森斯號可能有更多資料,他不知道羅傑斯接到錯誤回報稱飛機正在俯沖。
在2002年的BBC紀錄片中,卡爾森觀察IR655的雷達特征,應答機友機敵機識別系統編號,並且它低速上升(攻擊戰機會向文森斯號下降),辨識出它是民航機。卡爾森起初以為文森斯號辨識出的伊朗雄貓戰機必定是另壹架飛機,他很難相信文森斯號船員會把壹架民航機錯當成雄貓戰機。文森斯號的警告是由軍用無線電頻道向“伊朗雄貓機”發出。當卡爾森得出文森斯號鎖定的是伊朗655班機的結論,他立刻用民用無線電頻道緊急警告伊朗655班機有危險,它被誤認為是戰鬥機,要求即時轉向離開。伊朗655班機隨即遵行,改變航道飛離文森斯號,但是文森斯號毫不理會依舊發射。卡爾森總結這個事件是壹個行為具有過度攻擊性的文森斯號艦長造成的錯誤。
Craig,Morales & Oliver在麻省理工學院2004年春季出版的“航空與航天”(Aeronautics & Astronautics)題為“文森斯號事件”(USS Vincennes Incident)的投影片報告中,評論羅傑斯艦長有“不可否定,壹致公認的傾向,我稱其為‘找碴兒’。”他出於自己的意思把文森斯號向東北前進50英裏,加入蒙哥馬利號。蒙哥馬利號艦長麥克納發怒,指令羅傑斯退回阿布穆薩,但文森斯號直升機機師馬克·科利爾壹直跟隨向北撤的伊朗快艇,終於交火。
“……文森斯號加入到混戰中。他駛向快艇主群,找不到壹個清晰目標。而且快艇現在不過在自己水域內緩慢繞圈。雖然有清晰的相反訊息,羅傑斯仍然通知指揮部炮艇在加速並且懷有敵意,在0939獲準開火。最後他又作了壹個關鍵性決定,穿越離岸12英裏界線,非法闖入伊朗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