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協助市長分管審計工作。負責經濟社會改革和發展、重點建設、財稅、國資監管、公***資源交易、政務服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外僑港澳臺事務、區域合作、民族宗教、公務員管理、物價管理等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地誌辦、市民宗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市稽查辦、市經動辦、市項目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國庫支付中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市社保局、市醫保局、市就業局、市機保局、市勞務開發辦、市軍轉辦)、市公***資源交易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檔案局、市外僑港澳臺辦、市區域合作辦、市保密局等單位。聯系人大、政協、統戰等工作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僑聯、市友協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