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小區綠化環境的選擇有三點標準:
1、小區要封閉管理。保證小區綠化環境是為所在小區居民服務的,增進居民的領域感,保證小區環境的安全與安靜。
2、要有足夠的綠化面積。新區住宅建設的綠地率不低於30%,舊區不低於25%,綠地指標組團不低於0.5平方米/人,小區不小於1平方米/人;同時綠地還要有充足的日照時間,滿足居民區活動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綠地就應滿足不少於1/3的面積在標準的日照覆蓋範圍之外。
3、綠地應接近居民住宅,以便觀賞使用。
擴展資料:
在計算綠地率時,對綠地的要求非常嚴格,並不是所有長草的地方都能算做綠地率。綠地率所指的“居住區用地範圍內各類綠地”主要包括公***綠地、宅旁綠地等。
其中,公***綠地,又包括居住區公園、小遊園、組團綠地及其他的壹些塊狀、帶狀化公***綠地。而宅旁綠地等庭院綠化的用地面積,在設計計算時也要求距建築外墻1.5米和道路邊線1米以內的用地,不得計入綠化用地。
此外,還有幾種情況也不能計入綠地率的綠化面積,如地下車庫、化糞池。這些設施的地表覆土壹般達不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種植大型喬木,成活率較低,所以計算綠地率時不能計入“居住區用地範圍內各類綠化”中;而屋頂綠化等裝飾性綠化地,按當前國家的技術規範,也算正式綠地。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