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開個旅行社,需要做什麽
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壹)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壹年的營業用房;(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三)有不少於30萬元的註冊資本。2、 旅行社的註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壹)國際旅行社,註冊資本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二)國內旅行社,(30萬元註冊資金)和質量保證金(20萬元現金)。3、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交納質量保證金:(壹)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的,交納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交納120萬元人民幣。(二)國內旅行社,交納2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及其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期間產生的利息,屬於旅行社所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從利息中提取壹定比例的管理費。4、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申請批準。5、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壹)設立申請書;(二)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三)旅行社章程;(四)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五)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註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六)經營場所證明;(七)經營設備情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