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在半年以上因私護照(從回程日期算起);
遊客本人填寫並簽字的日本國簽證申請書及日本國個人旅遊須知;
2張2寸白底彩照(請勿使用和護照上壹樣的照片);
個人證件的復印件:身份證(需復印正反面);全家整本戶口本;未成年人:出生證明;已婚者(離婚者):結婚證(離婚證);
主要申請人(指個人資產達到領館要求的人士;與其同行的親屬可以不提供)個人資產復印件:
個人年收入證明(建議年收入10萬元以上或總資產可以達到300萬元以上人士,以下4種經濟能力確認方式,選其壹即可);
在職證明(需同時蓋有公司公章及財務章);
所得稅證明;
銀行明細(6個月);
年收入12萬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稅務局蓋章);
另附每人存款證明5萬元起(銀行存款證明或各類股票基金)以及房產證明復印件(需復印出房產產權人姓名以及建築面積)。
就業就學證明:
在職人員:在職證明原件壹份(須有公司擡頭、公司地址、聯系人姓名及其座機電話、盡可能註明月收入或年收入以及公司職務、加蓋公章) 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事業單位的組織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退休人員:退休證復印件;
學生:學生證或學籍卡復印件(必須印出姓名和學校名稱)。
特殊情況:
與自備簽證或者港澳臺地區、外籍人士同行的遊客:提供同行者護照復印件。/zd/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