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詐騙。根據《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壹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主體,本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觀方面,詐騙罪的主觀方面為直接故意,且需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法律法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壹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