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三級電力交易中心於2006年10月全部完成組建,是國家電網公司歸口負責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組織和電力市場服務等工作的職能部門。
電力交易中心主要職責,統計分配電力電量,統計發供電企業需求量,聯系發電企業與用電企業直接交易分配交易地區及交易電量。
擴展資料:
隨著三峽電站的建成發電,跨省、跨區域的電力交易將發揮越來越大的效益,區域電力市場研究也受到了更多關註。我國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能源結構有較大差別,其電力工業的發展水平、電源結構、電力需求水平也有較大差別。
因此,區域電力市場的建設應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實際情況的市場組織模式和價格機制。
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我國區域電力市場的基本模式是區域統壹市場和區域***同市場區域***同市場的基本特點是保留省級電力市場,省級電力市場的市場主體進行跨省電力/電量交易。在區域統壹市場模式中,取消省級電力市場,各省發電企業在區域統壹平臺上競價。
區域統壹市場可以實現大範圍的資源優化配置,但是我國當前的電力體制以省為實體,除了東北地區外,其他大部分地區采用區域統壹市場模式還存在較大困難,預計初期將以區域***同市場的形式展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