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指南》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五個領域描述幼兒學習與發展,分別對3至4歲、4至5歲、5至6歲三個年齡段末期幼兒應該知道什麽、能做什麽,大致可以達到什麽發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同時,針對當前學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誤區,為廣大家長和幼兒園教師提供了具體、可操作的指導、建議。
《指南》的制定始於2006年,專家組分析比較13個國家早期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相關內容,用兩年時間廣泛征求幼兒園園長、教師和家長的意見,在全國東中西部抽取3600名幼兒及其家長作為測查對象。正式文本出臺前,指南先後兩次面向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師範院校征求意見,又在教育部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擴展資料
原則
1、遵循幼兒的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珍視幼兒生活和遊戲的獨特價值,充分尊重和保護其好奇心和學習興趣,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合理安排壹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滿足幼兒通過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獲取經驗的需要,嚴禁“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
2、關註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要註重學習與發展各領域之間的相互滲透和整合,從不同角度促進幼兒全面協調發展,而不要片面追求某壹方面或幾方面的發展。
3、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既要準確把握幼兒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又要充分尊重幼兒發展連續性進程上的個別差異,支持和引導每個幼兒從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發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達《指南》呈現的發展“階梯”,切忌用壹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