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遠古時代的古典音樂,是五聲音階。到了周代,增加了“變微”(Fa)和“變宮”(Si),形成七聲音階,因為當時“三分損益法”,已經日臻完善,使五音十二律用於實際的音樂活動之中。五音:宮、商、角、微、羽約等於簡譜:1、2、3、5、6
十二律又分為:
--陽聲六律--黃鐘、太簇約等於簡譜--1、2;姑洗、蕤賓、耒則、無射。3、#4、#5、
--陰聲六呂--林鐘、南呂、約等於簡譜--5、6;應鐘、大呂、夾鐘、中呂。7、#1、!2、3
--七律:宮、商、角約等簡譜:1、2、3;變徽、徽、羽、變宮、宮。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