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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劇需要審批嗎?

理論上,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在制作時沒有前置審批,準入門檻較低。但在實踐中,我國對於網絡劇的拍攝和播放有著非常復雜的限制性規定,簡要總結如下:

壹、網絡劇拍攝的限制性規定

1. 從事生產網絡視聽節目的機構,應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1) 《制作經營許可證》應具備下列條件:

(壹)獨立法人資格;

(二)註冊資金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三)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四)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2) 申請機構應當向審批機關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壹)申請報告;

(二)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章程;

(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申領表;

(四)主要人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2、主要管理人員(不少於三名)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簡歷、業績或曾參加相關專業培訓證明等材料;

(五)註冊資金或驗資證明;

(六)辦公場地證明;

(七)企事業單位執照或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核準件。

二、網絡劇播出的限制性規定

1. 從事生產制作並在本網站播出網絡視聽節目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同時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和相應許可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 申請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5]且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二)有健全的節目安全傳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三)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視聽節目資源;

(四)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技術能力、網絡資源和資金,且資金來源合法;

(五)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且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六)技術方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七)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確定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總體規劃、布局和業務指導目錄;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2. 個人制作並上傳的,單位只得轉發已核實身份的個人用戶上傳的網絡視聽節目;

3. 單位自審自播的網絡視聽節目,應在上網播出前完成節目信息備案和備案號標註工作,否則不得播放;

4. 單位轉發上傳視聽節目,視同為該單位自制視聽節目,由該單位按照同樣要求先審後播。同時,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對向網站上傳視聽節目的個人和機構核實真實身份信息;

5. 單位應具有滿足審核需求的經國家或省級網絡視聽節目行業協會培訓合格的審核人員;

6. 網絡劇播出前應組織3名以上審核員進行內容審核,審核壹致通過後由本單位內容管理負責人復核、簽發;

7. 播出發現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立即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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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壹步完善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的補充通知》(新廣電發〔2014〕2號)第2條。

[2] 參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4號)第6條。

[3] 參見上註第7條。

[4] 參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於進壹步加強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廣發〔2012〕53號)第2條第2項。

[5] “根據該項的規定,非國有資本將無法取得網絡視聽的《許可證》。因此,壹些私人視聽網站,如果它想要在《規定》出臺之後繼續提供服務,那麽就必須通過資本重組、與國有企業借殼合作或者采取牌照租賃等方式,曲線獲得互聯網視頻內容的經營資質。但是即使如此,對於壹些小的民營公司來說,《規定》的出臺仍然會帶來壹些瓶頸問題,如昂貴的帶寬和服務器成本、難以解決的內容版權問題,還有難以盈利的商業模式,而所有這些都會成為影響視頻網站繼續生存的因素。”參見陳運生,《網絡視聽管制的憲法省思》,載北大法寶:網絡視聽管制的憲法省思,

2015年5月27日最後訪問。

[6] 參見註1第3條。

[7] 參見註1第5條。

[8] 參見註4第3條第2款。

[9] 參見註4第2條第1款。

[10] 參見註4第3條第1款。

[11] 參見註1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