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殘疾人從事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所得收入免征增值稅。
2、殘疾人從事商業經營月銷售額達不到5000元的,經稅務部門核準免征增值稅。
3、殘疾孩子上學政府將負責。
4、國家機關考錄公務員,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招聘職員,同等考錄或者招聘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殘疾人。
5、對依靠殘疾人職工或者其配偶壹人工資收入維持家庭生活的,用人單位非單位撤銷、解散、停產、破產,不得安排殘疾人職工或者其配偶下崗。
6、還有免費乘坐公交,購票有優惠通道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超過規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和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依法給予稅收優惠,並在生產、經營、技術、資金、物資、場地等方面給予扶持。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應有用處吧,壹級殘疾人證和二級殘疾人證個每個月國家有相應的補貼,在生病需要人照顧的時候國家也要補償,但三級至以後的級別的殘疾人證用處就不大了,只能在殘疾人搞個體經營的時候減少壹點稅收吧。但是國家應該為殘疾人免除每次辦證體檢的那三十九元體檢費,壹,二級每個月還有點國家補貼,但之後的級別就啥也沒有了,既然是為殘疾人辦實事那就應該充分的為殘疾人考慮,殘疾人想賺點相當不容易,沒國家補貼的殘疾人證每次換證都是大老遠的從各個地方跑到縣級醫院去自費體檢,這個體檢也是個走馬觀花式的看壹眼就行了。這就給殘疾人增加了經濟上和身體上的雙重負擔,來回的車費,生活費,還有本身殘疾人在體力上或肢體上就不方便,還得跑那麽遠的路程,最後還沒壹點好處。(這裏沒壹點好處指的是二級之後的殘疾證)希望國家或各級政府部門多為殘疾人考慮壹下為要!!!
殘疾證***分為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及多重殘疾。
殘疾人醫療、教育補助政策、標準
8.殘疾學生通過高等教育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試錄取進入高等院校後,支付學雜費困難的,在校期間可申請學雜費補助,補助標準為大專每學年3000元,本科每學年4000元,研究生每學年5000元。
殘疾人稅收補助政策、標準
以前的殘疾證確實顯現不出多大的作用,隨著時代的發展,國家的富強,對殘疾人的關懷越來越多。有辦理殘疾證的:可代替醫保卡使用。可享受公***交通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