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國家憲法日是為了加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的精神、落實憲法實施以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設立的節日。
國家憲法日是在2014年11月1日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的。2019年12月4日已經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
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以及全國普法辦在全國部署開展了以“憲法宣傳周”活動。此次活動主題為“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也是中國第二次開展“憲法宣傳周”的有關活動。
擴展資料
國家憲法日開展活動的形式:
第壹,向中小學生、社區居民宣講憲法知識 ;
第二,組織公務人員向憲法宣誓;
第三,開展報告會、座談會;
第四,舉辦憲法知識競賽;
第五,開展憲法征文活動;
第六,通報違憲違法案件;
第七,依托電視臺和網站,組織開展與憲法相關的文藝活動。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讓憲法權威深入人心,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