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本規範適用於房屋和壹般構築物的鋼筋混凝土、預應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結構的設計。本規範不適用於輕骨料混凝土及特種混凝土結構的設計。
《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3—2010
1.0.2 本規程適用於10層及10層以上或房屋高度大於28m的住宅建築以及房屋高度大於24m的其他高層民用建築混凝土結構。非抗震設計和抗震設防烈度為6至9度抗震設計的高層民用建築結構,其適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結構類型應符合本規程的有關規定。
混規是基礎,所有混凝土均應執行,高規是針對高層的
1.0.2 本規範適用於房屋和壹般構築物的鋼筋混凝土、預應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結構的設計。本規範不適用於輕骨料混凝土及特種混凝土結構的設計。
《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3—2010
1.0.2 本規程適用於10層及10層以上或房屋高度大於28m的住宅建築以及房屋高度大於24m的其他高層民用建築混凝土結構。非抗震設計和抗震設防烈度為6至9度抗震設計的高層民用建築結構,其適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結構類型應符合本規程的有關規定。
混規是基礎,所有混凝土均應執行,高規是針對高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