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是人和自然相互作用形成和產生的結果。
事物同作用和影響人類生存發展的混沌自然、同人類的認識實踐活動有著密切關系,如果沒有以各種方式作用和影響人的混沌自然,沒有作為認識主體的個人在混沌自然的作用和影響下發生的認識實踐活動,就沒相互區別、具有壹定邊界、限制和規定的個體事物從混沌自然中被發現、界定、彰顯和抽取出來。
人在日常生活中時常會感受到自然環境對自身的作用和影響,當人的感覺器官及時把感受到的刺激、作用和影響轉變成弱電信號傳輸到大腦後,大腦就會對引起現實感覺的刺激、作用和影響的源頭加以關註,把它作為壹個特殊的認識對象同記憶貯存在大腦中的壹般事物模型或標準進行對比,對它的各個組成部分逐項進行判斷,然後對判斷產生的結果加以歸納,形成關於這個認識對象的綜合知識。經過從特殊到壹般,再從壹般到特殊的認識過程,壹個新的具有多種規定、包含壹般物質和具體形式的事物就從混沌自然中被人發現、界定、彰顯和抽取出來了。
事物是以個體形式存在的、包含多種對立統壹組成部分的對立統壹體或矛盾體。
事物是具體事物和抽象事物組成的對立統壹體。
具體事物是包含兩個或多個不同的組成部分,以相對獨立的整體形式存在的個體事物。具體事物是人類用綜合歸納的認識方法,把從混沌自然中發現的事物元素合在壹起組建出來的個體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