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同關系是指兩個個概念的全部外延(所謂外延就是壹個概念所反映的對象的範圍)完全重合,比如”珠穆朗瑪峰”和”世界最高峰”這兩個就是全同關系。
全異是兩個概念之間在外延上 沒有任何的重合部分,比如”小學生”和”中學生”。
真包含關系是壹個概念的部分外延與另壹個概念的全部外延相重合,就是說前壹個概念包含後壹個概念,但是,後壹個概念不是前壹個概念的全部。比如:”學生”真包含”中學生”。
包含關系應該是通常說的交叉關系,是兩個概念有壹部分的重疊,比如”中學生”和”運動員”是各有部分重合。
我的公務員書上沒有排斥關系,不能把妳引錯,不過我想應該是兩個概念應該是對立的,比如”盲人”和”非盲人”不是此就是彼的兩個之壹。
我的有真包含於關系,就是壹個概念全部外延是另壹個概念的部分,比如:”學生”和”人”。
全異關系的三種情況分別是:
1、矛盾關系
矛盾關系是指在同壹屬概念下兩個外延完全不同並且其外延之和等於其上位屬概念之外延的概念間的關系。這就是說,如果兩具有全異關系的兩個概念a和b,同時包含於壹個屬概念I之中,並且a與b的外延之和等於I的外延,那麽a和b就是矛盾關系。
2、對立關系
對立關系,又稱反對關系,是指在同壹屬概念下兩個外延完全不同並且其外延之和不等於於其上位屬概念之外延的概念間的關系。這就是說,如果兩具有全異關系的兩個概念a和b,同時包含於壹個屬概念I之中,並且a與b的外延之和不等於I的外延,那麽a和b就是對立關系。
3、壹般全異關系:全異關系中矛盾關系和對立關系以外的情況就是壹般全異關系,其特點是外延沒有任何重合的兩個概念沒有***同的屬概念。例如:“桌子”和“發展中國家”、“蘋果”和“火車”、“罪犯”和“恒星”。
擴展資料:
元素和集合之間的互相包含的關系叫“屬於”,而不能說成包含,包含只能用於集合與集合之間。
例A={1,2},B={1,2,3}
則1∈A,2∈A,3∈B
屬於是元素和集合之間的關系,例如,元素a屬於集合A,記為a∈A
屬於符號:∈,用於元素與集合之間。
集合與集合之間的包含才叫包含。如果集合A的任意壹個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那麽集合A叫做集合B的子集,記作A包含於B或B包含A。
空集被任壹壹個集合所包含,就是任何集合的子集。
如果集合A的元素是集合B的子集,並且B中至少有壹個元素不屬於A,那麽集合A叫做集合B的真子集,記作A真包含於B或B真包含A。
真包含關系與真包含於關系是相對的,如果A真包含B,則B真包含於A。真包含關系僅僅指類和子類間的關系,而不包括類和分子間的關系。真包含關系和包含關系不同.後者不排除A=B的可能性,而前者則排除A=B的可能性。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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