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世紀80年代末的壹份調查統計,1987年,全國投入運行的、年原油加工能力在100萬噸以下的小煉油廠***有56座,其中屬於地方的35座。56座小煉油廠的年原油加工能力為814.5萬噸,1987年的實際加工量為625萬噸。而其中加工能力為50.0~99.0萬噸的僅3家;30.0~49.0萬噸的6家;1.0~29.0萬噸的47家,占84%。據《中國石化報》1999年1月16日的報道,全國年加工能力1000萬噸以下的小型煉油廠已發展到166家,占全國煉廠總數的75%;總加工能力增加到3280萬噸,占全國原油總加工能力的12%。
土法煉油雖經多次取締,但在壹些地方仍是屢禁不止。有的人想不通國家為什麽三令五申非要禁止土法煉油,堵了他們的“財路”,要知道土法煉油確實是禍國殃民,土(小)煉油廠有以下弊端。
浪費資源 石油是寶貴的不可再生的資源。壹百多年前,人們曾經用非常簡單的蒸餾釜來煉油,從原油裏蒸出壹些煤油來點燈,其他的部分不是扔掉就是當燃料燒掉。但是這種浪費資源的方法早已被歷史淘汰了。煉油技術不斷發展進步,從原油中煉出數百種產品,而且,每種產品都有嚴格的標準,要經過好幾道工序才能生產出來,單純靠簡單地蒸餾壹下是絕對不可能生產出合格產品的。就拿汽油為例,假如在汽車裏用了土法煉出來的、完全不合格的劣質汽油,輕則損壞汽車的發動機,重則會出交通事故,人命關天,可不能見利忘義。
重復建設 由於土(小)煉油廠的大量興建,其加工原油的能力遠遠超過國家配置的原油計劃,加劇了我國原油配置緊張和加工能力過剩的矛盾。由於“小煉油”、“土煉油”與“大煉油”爭奪原料,使大煉油企業1/4的加工能力被閑置。為了滿足國內市場對油品的需求,大煉油企業不得不花費巨額外匯進口原油維持基本生產。
汙染環境 土(小)煉油廠多分布在鄉村,沒辦任何手續,是無任何安全設備的作坊式小廠,技術人員缺乏,沒有專門處理廢水和廢氣的設備,排放的廢氣、廢水和廢棄物往往都難以達到國家排放標準。富了少數人,但卻汙染了多數人的生存環境。
惡化油區治安 土(小)煉油廠的大量興建,由於缺少原油,於是油田附近偷油、盜油現象時常發生,輸油管線千瘡百孔,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據統計,1998年,大慶、遼河、華北、大港、河南、中原等油田發生盜竊石油、天然氣和設備器材案5360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05億元,居高不下的涉油案件和寄生型經濟的發展密不可分,周邊治安環境的惡化和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使石油企業不得已背負起巨大的“環境成本”,損失了巨額利益,使壹些虧損或微利的石油企業雪上加霜,面臨生存危機。
帶來安全隱患 石油很容易燃燒甚至爆炸,煉油如同玩火,是壹個風險性很大的行業,壹定要時時以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心態,小心翼翼地對付。所用的設備都需要嚴格符合要求,既要耐高溫,又要耐腐蝕,絲毫馬虎將就不得。土法煉油用的設備壹般都是七拼八湊、非常簡陋,很少考慮它的安全性,爆炸隱患隨時都存在。所有土法煉油廠著火傷人的事故屢見不鮮,有的人黃金夢未圓便葬身火海,發生了壹幕幕悲劇。
總之,土(小)煉油廠設備、技術落後,收率和綜合商品率低,產品質量差,汙染嚴重,資源浪費驚人。據統計,1987年土(小)煉油廠每噸原油產值少收入137元,全年***損失8.5億元。由於這些諸多弊端,所以有必要分步驟關停並轉這些土(小)煉油廠。到2005年,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計劃關閉低效煉油廠能力總計達1600萬噸/年,這些煉油廠大部分為小型煉油廠,生產技術落後。2000年已關閉了六套煉油裝置,總蒸餾能力560萬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