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屬於人身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擔保期間死亡、殘疾或醫療費用的,保險公司可以理賠或者報銷醫療費用。
壹般而言,人身意外保險所能保障的意外,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外部:即意外傷害必須是由於被保險人的人身外部,如交通事故、雷擊、蛇咬;
2.非初衷:即事故不是被保險人自己故意造成的;
3.非疾病:即事故不應由被保險人自身的健康引起。例如,如果運動員多年運動導致腰肌勞損,則不是事故;
4.突發事故:突發事故。
此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可以保證的事故必須作用於被保險人的人體傷害。如果作用於假肢、假眼睛或其他不屬於人體自然身體的部分,則不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可以保證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