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體戶營業執照幾年壹審
1、個體戶營業執照不需要年審。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發營業執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委托的工商所驗照。
2、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第四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發營業執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委托的工商所驗照。個體工商戶可以書面委托他人代辦驗照。受托人代辦申請驗照時,需提交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在停業期間應當參加驗照;在驗照期間要求停業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先驗照後停業。
二、年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也就是前置許可審批文件。例如《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煙草零售經營許可證》復印件等等,這些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
3、如果刻有公章帶上公章。
帶齊上述材料,到妳當初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工商所,填寫壹份《個體工商戶驗照報告表》就完成驗照手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