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1、不再開展常態化核酸檢測,優化保留現有核酸檢測點,實行“願檢盡檢”,繼續提供便民檢測服務;
2、出入辦公場所、社區小區、商超及各類公***場所,乘坐地鐵、公交、出租車等公***交通工具,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取消交通場站、高速卡口等場所“落地檢”,返(來)長人員堅持報備管理;
4、高風險行業核酸檢測查驗按規定執行;
5、請符合條件的群眾盡快接種疫苗,倡導60歲以上人群“應接盡接”,進壹步鞏固人群免疫屏障;
6、請廣大市民朋友加強個人防護,掃碼、測溫、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做好個人健康第壹責任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軍隊的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以及其他預防、控制工作。
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救治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工作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城市社區、農村基層相應的傳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