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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華碩陷害門事件

壹臺價值2萬元的筆記本電腦,為大三學生黃靜換來了10個月的“牢獄之災”。2006年,黃靜購買了壹臺華碩電腦,在修理過程中發現其CPU存在問題。然而在維權過程中,黃靜卻被華碩以敲詐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門。此後,黃靜被批準逮捕,在看守所度過了10個月。近日,黃靜終因“冤獄”獲得了國家賠償認定書。昨天,黃靜及其律師決定對華碩提出名譽侵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誣告陷害三項訴訟。

發現問題CPU

“剛進去時,我對自己充滿了自信。”2006年4月14日,年僅22歲的黃靜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海澱檢察院批準逮捕,並進了看守所。回憶最初的日子,黃靜說:“我根本沒有敲詐,我沒錯,我覺得自己很快就能出去。”

當時,黃靜最怕睡覺,看守所裏的通鋪人擠著人,整晚只能側著身睡。黃靜很難入睡,更痛苦的是,壹旦合上雙眼,與華碩的糾葛便壹幕幕地出現在她眼前……

被關之前兩個月,黃靜還是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的大三學生。改變她命運的,是那臺價值2萬余元的華碩V6800V型筆記本電腦。

2006年2月9日,黃靜在華碩代理商北京新人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買了這臺V6800V筆記本電腦。買回的當天下午,該電腦便在運行時出現了藍屏死機,及強行關機後再不能開機的情況。隨後,幾經修理,該電腦仍存在問題。最後壹次修理時,華碩工程師告訴黃靜,“由於等待時間過長,免費將2.0GHz的CPU升級到2.13GHz”。

此後,黃靜發現“新”電腦問題更大,開機不到壹小時,機身的溫度就把寫字臺的木頭表層燙壞了。黃靜通過軟件檢測發現,該電腦內安裝的CPU是英特爾公司的工程樣品處理器,即測試版CPU。經證實,這種CPU性能穩定性差,是英特爾公司明令禁止在市場銷售的。

隨後,黃靜帶著疑問與代理人周成宇壹起,來到了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詢問。記者近日通過當時的錄像得知,該工程師承認該CPU由華碩公司更換,並且可以得到華碩公司保修。

維權反遭逮捕

得到證據的黃靜決定向華碩討個說法。為了保護自己,她用母親的姓氏,給自己化名“龍思思”。2006年2月15日,黃靜拿著錄像資料,與周成宇壹起找到了華碩電腦中國業務事業群總經理許佑嘉,就工程樣品CPU壹事進行了初次交談。

在談判期間,黃靜提出,按照華碩年營業額0.05%進行懲罰性賠償,數額為500萬美元,之後,該賠償用於成立反欺詐基金會。

3月1日,在多次協商未果後,黃靜向華碩公司宣布終止和解談判,並準備提起訴訟。3月7日上午,當黃靜與周成宇再次來到華碩公司時,海澱警方出現,將兩人帶走,原因是華碩報案稱遭敲詐勒索。黃靜後來從律師處得知,華碩報案時,隱瞞了CPU曾經更換的情況。隨後,黃靜和周成宇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直至批準逮捕,並被送到海澱看守所羈押。

2006年4月11日,本報報道了此事後,華碩公司發布聲明稱:“近日,周成宇、‘龍思思’兩人借華碩公司在維修過程中使用測試版CPU為由,向華碩電腦敲詐勒索500萬美元,嚴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也對我公司的正常業務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獄中曾欲輕生

在看守所的日子壹天天過去,恐懼慢慢填充了黃靜回憶的空間。“那裏沒有人相信我,都認為我是敲詐華碩的人,甚至勸我認罪。”慢慢的,黃靜意識到,自己可能要在看守所,甚至監獄待上很長壹段時間。

黃靜說,那段日子,她每天都在發呆。她很想給媽媽寫信,可是在看守所中,給家人的信裏只能有要錢和衣物的內容,其它壹概不能提及。曾經,黃靜想選擇輕生,但當她想到壹定要給自己壹個說法時,便放棄了這個念頭。“我出去壹定要告他們。”靠著這個信念,黃靜走了過來。

黃靜的另壹個支柱是母親。10月22日,記者來到石家莊,見到了黃靜的母親龍女士。這位曾經的軍人,自始至終都表現出壹份堅定。龍女士告訴記者,2006年3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工作的她,突然發現女兒失蹤。直到聽說女兒因涉嫌敲詐華碩被警方抓了後,她的心才平靜了下來。“當時黃靜的學校、朋友都沒有了女兒的消息,我每天都怕她會出事。收到公安機關送來的逮捕證後,我反而心裏踏實了,至少我知道我的女兒還活著。”

始終堅信女兒不會犯罪的龍女士,為黃靜聘請了律師,並且在每周固定的時間為女兒送去營養品。“女兒從小沒受過什麽苦,我當時每天都怕她會出事……”說到這裏,壹貫冷靜的母親眼睛中泛出淚光。

之後的10個月裏,黃靜的律師多次與此案的承辦人交流意見,提出了黃靜並非詐騙,最多只是維權過當的觀點。而在海澱檢察院的細致偵查中,此事也逐漸出現了轉機。

2006年12月26日,海澱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批準黃靜取保候審。在苦苦等候了10個月後,黃靜終於和媽媽相見。

終獲無罪認定

“當時女兒每天都不願出門,不和任何朋友聯系,經常壹個人坐著發呆。”回憶黃靜剛剛離開看守所的日子時,龍女士說,那段時間黃靜幾乎天天晚上做噩夢,每時每刻都不能離開家人,只好在家長期休學。

2007年11月9日,黃靜等來了案件的“結果”:海澱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黃靜做出不起訴決定。不起訴決定書中寫道:檢察院認為海澱公安分局認定的黃靜的犯罪(敲詐勒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故決定對黃靜不起訴。

看到決定書後,黃靜壹家雖然松了壹口氣,但並沒有“沈冤得雪”的感覺。他們認為,黃靜並非“不能認定有罪”,而是根本無罪。

將獲國家賠償

2008年6月5日,黃靜的代理律師張平向海澱檢察院提出了國家賠償,內容為:“申請人沒有犯罪事實而被錯誤逮捕羈押,從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12月26日已經被羈押295天,被申請人理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人民幣46855.62元(295天×158.8326元/天)。”

很快,在6月16日,海澱檢察院發給黃靜《審查刑事賠償申請通知書》。通知書中寫道,黃靜采用向媒體曝光的方法,將華碩公司使用測試版CPU的事件公之於眾,並與華碩公司談判索取賠償。該方式雖然帶有要挾意味,但與敲詐勒索罪中的“脅迫”有質的區別。黃靜在自己的權益遭到侵犯後以曝光的方式索賠,並不是壹種侵占行為,而是維權行為,索要500萬美元屬於維權過度,但不是敲詐勒索犯罪。目前,檢察院正在核定具體的國家賠償金額。

決定起訴華碩

雖然得到了上述結果,但黃靜壹家仍然認為這只是階段性的勝利。此後,他們開始著手對華碩提起訴訟,並開通了針對此事的維權網站:www.asus315.com。

昨天晚上7點,黃靜代理人組成的律師團進行最後商議,決定在壹周內對華碩提起訴訟,首先要求華碩停止侵權並道歉,其次起訴華碩生產制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最後是起訴華碩誣告陷害。

見到華碩廣告母女轉身就跑

10月22日晚,記者在石家莊見到了黃靜的母親龍女士。起初龍女士拒絕接受采訪,在記者的再三要求下,她講述了女兒近期的情況。她說黃靜目前仍在休學,而且因為身體原因無法按計劃出國留學。10月23日早晨,記者通過努力得到和黃靜溝通的機會。黃靜表示願意接受本報記者的獨家采訪。

記者:發現電腦CPU問題後,想過事情會鬧這麽大嗎?

黃靜:我最生氣的就是他們私自給我換了CPU,我覺得應該讓華碩有個教訓。

記者:在看守所中的10個月妳是怎麽堅持的?

黃靜:我特別想媽媽,不堅持也沒辦法。

記者:妳現在平常都做什麽?

黃靜:多數時間在家看看書。

記者:壹般看什麽書?

黃靜:只敢看壹些內容美好虛幻的小說,其他的看了就受不了。

記者:有沒有什麽很難面對的事情?

黃靜:還是華碩。媽媽陪我逛街的時候,我看見華碩的廣告就會躲著走。後來,媽媽也躲著走。現在,我們倆看到華碩的廣告就會壹起跑著離開。

記者:今後準備怎麽做,回學校繼續完成學業?

黃靜:不準備回去了,原來的同學都認為我是敲詐500萬的罪人。

記者:什麽使妳能壹直堅持?

黃靜:我看了四川地震的報道,我覺得和那些人比的話,我更應該有勇氣去堅持了。

記者:為什麽堅持繼續訴訟?

黃靜:我就是要犯了錯誤的人站出來承認。

■事件回放

2006年2月9日,黃靜購買了華碩的筆記本電腦。

2006年2月15日,黃靜向華碩提出賠償要求。

2006年4月14日,黃靜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2006年12月26日,檢察院向黃靜發出取保候審通知。

2007年11月9日,檢察院對黃靜做出不起訴決定。

2008年6月5日,黃靜的代理律師向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2008年6月16日,檢察院做出審查刑事賠償申請通知書。

2008年10月26日,黃靜決定起訴華碩。(穆奕 王鵬昊)

參考資料:

/GB/42891/42893/8233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