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廣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東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輝(人稱“太子輝”)等組織賣淫罪案公開開庭審理。
5月29日消息,廣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天對東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輝(人稱“太子輝”)組織賣淫罪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上,“太子輝”辯稱自己很少參與太子酒店桑拿部經營管理,媒體曝光前並不知道太子酒店涉黃,拒不認罪。
梁耀輝被外界稱為東莞“太子輝”,是2014年東莞掃黃風暴中被媒體曝光的涉黃五星級酒店——太子酒店的實際控制人。5月27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始公開審理包括梁耀輝在內的太子酒店47名員工組織賣淫案,並在5月29日對梁耀輝單獨進行法庭詢問。
5月29日9時34分,頭發花白的梁耀輝戴著沈重鐐銬緩慢走進法庭,神情落寞,在他身上已難見到昔日酒店大亨的風光。
庭審開始後,針對公訴機關起訴書中,控其犯組織賣淫罪,梁耀輝辯稱,他集團旗下有幾十家企業,沒有時間參與太子酒店的經營管理,對於太子酒店組織賣淫,他也是看了媒體曝光才知道太子酒店涉黃,在此之前,他對太子酒店涉黃並不知情。
隨後,公訴人就梁耀輝在太子酒店擔任職務,太子酒店人員晉升制度,太子酒店涉黃被曝光後梁耀輝做了哪些處理等細節問題,向梁耀輝進行壹壹詢問。梁耀輝語調低沈緩慢,思路非常嚴謹清晰,在談到企業人才晉升制度時,甚至引經據典,大談他的人才管理經驗。
梁耀輝表示,太子酒店是他們家族企業,壹開始是他父親經營,然後他從負責管理酒店貪腐漏洞開始,介入酒店貪腐管理。談到父親當時管理太子酒店的往事,在法庭上壹直冷靜沈穩的梁耀輝終於情緒失控,當場哽咽落淚。
此次太子酒店組織賣淫案中,***有47名人員涉案,其中對梁耀輝的指控最為嚴厲,被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犯組織賣淫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